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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老八区困难群众可享“二次医疗救助”

http://gd.qm120.com2008-10-09 14:19:2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医疗 生活资讯

      纳入老八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人员在参加居民医保后在享有相关待遇后还能再享受“二次医疗救助”。。也就是说,他们在享受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疾病的医疗待遇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可由广州市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简称“二次医疗救助”。

  3万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

  据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老八区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的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已有3万多人,这部分群众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统一资助。

  家住越秀区的罗伯是一名低保人员,他患有肿瘤,已有多次入院经历。今年6月,广州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后,他就被民政部门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最近,罗伯在一家三级医疗机构住院10天花了6000元住院费。按照城镇居民医保享受的待遇,罗伯需要自付起付标准2000元,余下的4000元住院费中他可以按55%比例报销即2200元。因此,他需要自付的费用一共是3800元。

  罗伯说,虽然参加了居民医保费用减了不少,“但对我们这样的困难人员来说,每月生活都要依靠政府的救济,几千元的自付费用也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数目。我们当然希望能够有更多的减免”。

  二次救助年最高报销1万元

  广州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联合下发《关于我市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在广州统筹区内的低保、低收入参保人员在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疾病的医疗待遇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广州市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按60%比例进行报销,也就是人们简称的“二次医疗救助”,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万元。该救助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按通知规定,像罗伯那种情况,他还能将需要自付的3800元再按60%的比例报销,这样,他又能报销2280元了。最后,他个人需要自付的部分仅为1520元。

  据悉,《通知》中指出,目前凡需申请“二次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需填写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申请表,持低保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以及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民政办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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